這是一條難以回答的問題,就像「為何神容許世上有罪惡」一般的難以簡單的解答。首先我想提出這不是世界裡的一般種族清洗,而神亦只這一次曾讓以色列人對迦南人作這樣的審判。 以下是歸納了我對神這吩咐的想法:
1.迦南人是罪有應得
神在創世記15章的記述,已說明神己給了數百年的時間寬容迦南人,但他們沒有悔改,他們將兒女經火,多行淫亂。有考古証明他們拜偶像的風俗多有殺孩為祭的事,神亦說明深惡痛絕這些罪行。所以,不是因為祂想給一塊地以色列人已要消滅迦南人,他們罪有應得。以色列人只是執行神的審判者。
申9:4 「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2.迦南人也有悔改機會
除了以上說他們有數百年的時間悔改;另外也有喇合和基遍人的例子,說明神也讓一些敬畏神的人可以悔改存活。迦南人看到以色列人在神帶領下大大得勝這麼多年,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敬畏神並投降服。而且,神沒有讓以色列人一次過趕迦南人出去,他們其實也有機會選擇降服或是逃走。
書11:19 「除了基遍的希未人之外,沒有一城與以色列人講和的,都是以色列人爭戰奪來的。」
申7:22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3.神是全然聖潔,不辜惜罪惡
罪有強大的感染力,和影響力,能禍延數代。神是公義的神, 不辜惜罪惡,也不容祂的子民被迦南的邪惡風俗所影響,所以連迦南的後代也滅絕。出20: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4.神對以色列充滿愛但也沒有辜惜他們的罪
神救了出埃及的第一代的以色列人,但也因他們的罪而讓他們在40年間死在曠野。神很看重祂和子民所立的約。雖然神在以色列人背約時仍不斷施恩(如士師記,或先知年代),但祂不是沒有標準和界線的,當以色列人不斷離棄神的誡命,先知在數百年間呼召他們悔改亦都無效時,神亦同樣藉巴比倫的手刑罰以色列人。
耶利米哀歌2:20-22「耶和華啊,求你觀看!見你向誰這樣行?婦人豈可吃自己所生育手裡所搖弄的嬰孩嗎?祭司和先知豈可在主的聖所中被殺戮嗎?少年人和老年人都在街上躺臥;我的處女和壯丁都倒在刀下;你發怒的日子殺死他們。你殺了,並不顧惜。你招聚四圍驚嚇我的,像在大會的日子招聚人一樣。耶和華發怒的日子,無人逃脫,無人存留。我所搖弄所養育的嬰孩,仇敵都殺淨了。」
5.神並不願見到惡人死亡
神多次表明他雖恨惡罪但並不願見惡人死亡
創6:5-6「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約拿書4:10-11「耶和華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
結18:23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6.耶穌的十架是神的愛對人最好的証明
無論你在這事上覺得神是殘忍,稚子無辜而神不公平。但看看耶穌的十架就可以肯定神是愛世人的。並且要神的兒子背負我們的罪也絕不公平。神的公義和慈愛同時在十架上得以完全,我們不需擔心神是一個殘忍好殺的神。五經中譴責殺人者、設立逃城都顯明人命是神所珍愛的。
7.肉身死亡與屬靈死亡
人皆會死,早死遲死也難逃一死。那些在迦南被殺的小孩子會否得救?在聖經中我們看到神看孩子是沒罪的(或不算他們有罪),他們死後也不會下地獄。 我們是否只看這現世而不看屬靈、永的結局?迦南孩子如果在那罪惡之地繼續長大很大可能會隨從父母的邪惡而滅亡,早死是否一定是悲慘的結局?
可10: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賽57:1 「義人死亡,無人放在心上;虔誠人被收去,無人思念。這義人被收去是免了將來的禍患;」
太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資料取材自ὁ λόγος 道在中華